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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0-006)
发布日期:2010-02-20  23:30 访问次数: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土告字[2010]006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面积 (公顷)

建筑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

绿地率

1

路桥大道与泰隆街西南角

1.5812

总建筑面积158126800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4500,商业建筑面积≤23500(其中酒店不少于12000

商业

住宅

1.04.3

49%

100M

20%--30%

商业40年、住宅70

13060

(不含配套费)

2600

详见台路规选[2009]40028号。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如外地法人竞得该地块,应在路桥区注册公司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31201039,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31201039,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3916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报名截止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436室;挂牌时间为:2010329201031116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二十天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一个月内付清出让金总额3%的契税;

3、竞得人须在出让后三十六个月内完成并交付已通过竣工验收15000平方米建筑物,由新城开发管委会回购: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回购价格5597.5/平方米,回购位置1-2层商业面积;住宅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回购价格4058.93/平方米,回购位置位于东南角自上而下(具体详见回购协议)。

4、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5、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6、详细情况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88685128 82905169

联 系 人:先生 先生

保证金可汇入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 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出让金汇入:路桥国库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0 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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