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16-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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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台海(土)告字〔2016〕01号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台州市人民政府台供地〔2016〕0025号批准,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和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海(地)域的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海(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台规条[2016]00006号,同时必须符合《关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及投资指导目录的批复》(台政函[2012]12号)和《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及投资指导目录>有关内容的通知》(台集发[2014]49号)要求。 二、竞买条件: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集聚区东部新区外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个月内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内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自2016年4月26日起到台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经自行实地踏勘后,可于2016年5月2日至2016年 5月11日15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书面申请时,申请人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其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1 日15时,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5月12日1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大楼3楼); 挂牌时间为: 2016年5月4日 9时至2016年5 月13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台州市招投标网站(www.tzztb.com)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公布; (3)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4)报名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大楼3楼)。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6-88685126 88909651 88909676 联 系 人: 李女士 卢先生 刘先生 竞买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 台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特此公告 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 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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