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农户经单独审批后采取联建方式所建房屋的,户与户房屋产权分割清晰,且分割后建筑面积可分户的,按其审批的建筑面积或联建农户的建筑面积分摊协议办理房屋登记。分割不清晰的,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可按共有产权的形式办理房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