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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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29日)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现将2018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法治国土制度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委托管理权限。根据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要求, 我局于2018年8月13日印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区行政职权委托和编码印章管理使用的通知》(台土资发〔2018〕27号),明确将市区国土资源部分行政职权由市局统一委托各分局行使,避免各分局在对外行使行政职权时没有行政主体资格。后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我局于2019年1月31日印发《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启用编码印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台自然资规发〔2019〕2号)。二是统一集体土地拆迁安置政策。针对我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不一,我局牵头起草了《台州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经市政府同意,该办法于2018年11月20日印发并施行。 2.严格法制审核工作。一是清理政府合同。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合同清理工作的通知》(台府法【2018】2号)要求,我局共清理2016年以来签订的政府合同135份,对这些合同的基本情况、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履行情况、争议解决途径等均进行了全面审查梳理。二是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台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18】4号)要求,我局共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1份,并区别情况提出清理建议。 3.努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一是努力做好应复和应诉工作。2018年,我局共有行政复议案件24件,均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规定的十日内进行答复;行政诉讼一审案件28件,我局均认真执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二是认真对待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对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能公开尽公开,且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法制审核。 4.全面深化推进 “最多跑一次”改革。我局根据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精神,瞄准“难点、焦点、堵点、热点、支点”,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标准地”和审批流程优化,助力项目落地,推进高质量发展。开展不动产抵押登记与抵押贷款“一窗受理、延伸服务”;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大比武,提高人员素质,实现登记提速;梳理一证通办事项,推进受办分离改革。 5.积极参加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市法制办组织开展的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有关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活动,对全市国土系统抽取案卷28份,主要许可类别涵盖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批、采矿权审批、建设用地项目审批、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审批等。经过评查,发现问题案卷27个,各业务处室均已落实整改。 6.开展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我局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我局组织举办市级集中评查,每个县(市、区)提交林业行政处罚案卷(包括林业行政强制案卷)10个、各类林业行政许可案卷10个参加集中评查,并选送二个县市区的案卷参加全省林业执法案卷评查。从评查情况看,办案质量与案卷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 7.建立国土资源业务报件内审复核制度。2018年7月19日,我局在玉环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国土资源业务内审复核制度。重点内容是行政许可、部分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动产登记等)、行政处罚等三大类的所有项目,主要审核其实体性、程序性是否合法,步骤、方式、顺序和时限等操作规程是否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预防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过程中失职渎职行为。 8.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2018年11月26日,我局开展了2018年度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事项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监督检查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监督检查。经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摇号抽取,确定执法人员和检查事项,检查结果录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 9.开展“规范林业执法行为 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林业厅专项行动通知和全省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能力暨应对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的统一部署要求,2-4月,我市各级林业部门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和自查自纠,通过分析近年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以案释法,全面排查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点,自查自纠,完善制度措施,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切实增强法律意识。 二、2019年工作安排 1.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评选出优秀案卷,在全系统进行学习,同时对于问题案卷严格落实整改,评查结果会在系统进行公示。 2.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 以案说法,重点对信息公开、行政履职、不动产登记等容易引发行政争议的事项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思维。 3.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成倍增加,必须与各业务处室逐一对接,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确保依法行政。 4.严格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总结同类行政行为的办理流程和风险点,邀请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 5.强化横向沟通协作。建立与检察院、法院、复议局等的沟通协调机制,增进良性互动,就行政执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联合专题研究,及时解决行政执法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统一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的尺度。 6.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编制征地拆迁等涉法事务清单,依法规范重大项目建设涉法事务共性问题。逐步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00%覆盖,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率。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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