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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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集聚区、高新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市森林公安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安委会、台州市安委办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2019年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2019年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安【2019】2号)和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台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办【2019】22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灾害防御等典型案例,通过网络宣传、现场咨询等活动,开展务实、高效、简约的宣传教育活动,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保持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结合省厅“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活动统筹谋划共同开展。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开展四个方面的学习。一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组织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学习,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组织开展《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学习,理清职责和任务,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四是各县(市、区)局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灾害防御专题讲座,普及灾害防御知识,传授应急处置方法。市局将于6月中旬邀请专家举办地质灾害防御和森林防火培训会。 (二)开展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以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海洋灾害为重点,通过集中组织人员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灾害知识、森林火灾警示片等,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科普宣传,同时,通过灾害防治知识进农村文化礼堂等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为广大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地要积极参与、协助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切实增强临灾避险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防灾自救水平。各地要挖掘、遴选出事迹特别感人、业绩特别过硬、贡献特别突出的典型,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向市局分别报送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作为评选对象。 (三)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和专题活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及时跟踪进度,不打折扣的完成各项任务,为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再接再厉。同时,针对具体项目或重点领域开展专题活动。总结推广一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也要曝光一批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的反面典型。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委会将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专班,由市局安委办成员牵头负责各项活动的部署、沟通、协调以及资料的收集与报送等。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相关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统筹协调,打牢基础。各地要以此活动为契机,结合近期开展的系列相关工作,加大统筹力度。要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找出领域内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同时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确保下一步安全生产、灾害防御和消防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确保沟通渠道畅通。建立督导考核制度,确保活动即有声有色又实实在在。 各地于6月10日前报送联系表(见附件1);报送各地先进典型集体和个人材料。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包括上半年安全生产、灾害防御和消防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2)。6月份每周四,及时报送 “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开展情况(图文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陶柯潜,0576-88511372 电子版报送方式:OA邮箱或595512527@qq.com
附件:1.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联系表 2.市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
附件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联系表
单位:(盖章)
附件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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