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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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3日上午9:00,在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台州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以下简称《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特作出本听证纪要。 一、听证会代表意见 基准地价作为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显化土地资产价值、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基本依据,其更新技术、调整内容都相对专业,广泛听取专业人员的意见建议极具必要性。为确保基准地价的现势性,台州市区新一轮基准地价的更新调整也是非常必要的。建议在对成果内容和相关数据进一步核实完善后,形成最终成果方案,并向基层延伸,做好宣传和应用。 二、指派代表解答 前期对该《基准地价更新》已做了充分论证。在听证前已对本方案做了大量的调研并开展了十多次的征求意见,涉及专业机构、各相关政府部门等。对于听证材料中涉及的内容数据与实际有偏差的将进行核实修改;对于部分区域级别范围、地价水平等问题将进一步的核实,与属地沟通后再予以修改完善。 三、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无 四、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根据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及指派代表的解答,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如下: 针对听证会双方代表的意见陈述,双方已基本达成共识,会后经办机构在充分吸收听证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将对《基准地价更新》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同时表态将方案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市政府审议,经市政府同意后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市政府向省厅申请批复,经批复后由市政府及时组织公布实施。 2020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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