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1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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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16):浙江省海洋生态保护不力,对海洋开发利用统筹不够,违法围填海、违规养殖、入海排污等问题比较突出。各项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开展台州市违法围填海项目大排查专项行动。原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制定了《2018年全市违法围填海项目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违法围填海专项大排查行动。 2、规范执法程序。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全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落实案件会审制度,规范办案程序。 3、落实巡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岸线分段包干定期巡查制度》,认真落实定期巡查制度,保持高频率执法巡查,对违法用海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 4、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全市6个入海排污口完成规范化整治提升,通过验收。 5、开展重点直排海污染源监测。根据全市6家直排海污水处理厂每季度出水水质监测结果,2018年7月开始至2020年底,监测结果均是达标排放。 6、制定“一源一策”稳定达标整改方案。全市6家直排海污水处理厂均制定了稳定达标整改方案,确保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 监督电话:0576-88488202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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