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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2020-04-03  10: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字号:[ ]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基本原则

   (一)住宅用地供应注重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坚持保障房地产市场用地需求,消化房地产库存和稳定房地产价格相结合。根据当前市区在售普通商住住房库存量和去化周期的现状,适当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出让不低于前五年平均供应量,保障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紧密结合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旧城改造目标与时序,保障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及拆迁安置住房用地需求。

    (二)工业用地供应注重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市委政市政府“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要求,加大产业用地供应,对项目已落实的产业用地,尤其是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需求予以优先保障;对列入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100个5亿元以上产业投资项目和100个省市县长项目、100个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100个老旧工业点改造项目、100个小微企业园项目等用地优先供应;对项目尚未落实,但已列入今年用地计划的产业用地,加大地块前期报批及政策处理力度,项目一旦落实,确保土地保障到位。

   (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供应优先予以保障。按照市委政市政府“打赢经济发展翻身仗”八大行动要求,加快产业发展基础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已明确,今年实施的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及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尤其是列入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100个基础设施项目和100个公共服务项目实行优先保障用地需求,促进民生改善,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加快市区融合发展。

 二、供应计划指标情况

(一)供应总量

台州市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238宗14261亩,其中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总量为111宗7634亩。

(二)供应结构

1、商服用地。供应计划为52宗2316亩,面积占供应总量的16.2%。2、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为69宗4632亩,面积占供应总量的32.5%。3、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76宗5790亩,面积占供应总量的40.6%。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计划为12宗620亩,面积占供应总量的4.3%。5、交通运输用地。供应计划为28宗788亩,面积占供应总量的5.5%。

(三)供应空间布局

按照上述供地计划,在各区域的分布情况为:1、椒江区安排60宗,土地面积3855亩,面积占供应总量的27.0%;2、黄岩区安排62宗,土地面积3678亩,面积占供应总量的25.8%;3、路桥区安排90宗,土地面积3831亩,面积占供应总量的26.9%;4、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安排26宗,土地面积2897亩,面积占供应总量的20.3%。

 三、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指标情况

(一)出让总量

台州市区2020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总量为111宗7634亩。

(二)出让结构

1、商服用地。出让计划为41宗2179亩,面积占出让总量的28.5%。2、住宅用地。出让计划为70宗5455亩,面积占出让总量的65.1%。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59宗4570亩,面积占住宅用地出让总量的83.8%;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村民安置立改套用地11宗885亩,面积占住宅用地出让总量的16.2%。

(三)出让空间布局

经营性用地出让区块和面积在各区域的分布情况为:1、椒江区安排44宗,土地面积2933亩,面积占出让总量的38.4%;2、黄岩区安排26宗,土地面积1705亩,面积占出让总量的22.3%;3、路桥区安排31宗,土地面积2135亩,面积占出让总量的28.0%;4、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安排10宗,土地面积861亩,面积占出让总量的11.3%。

四、土地供应政策导向

(一)深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深入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扎实推进低效存量土地盘活攻坚,全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341”工程,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土地空间综合利用,着力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按照“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差别化供应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改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市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均衡发展,切实保障本地企业优质项目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项目用地要求。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三)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决贯彻国家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充分考虑市区前五年供地情况、在建房地产用地情况,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坚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供应任务,调整住房用地套型结构配置,严格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用地供应,禁止高档别墅项目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计划执行刚性管理。2020年度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严格按照供应计划执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提供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及时供地。其中已列入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宗地,各“做地”主体要切实加快出让手续办理,加大征迁力度和招商引资力度,确保地块按计划出让。

(二)强化各类用地有序供应。密切跟踪市场形势,切实把握土地出让节奏、时序和价格。特别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政策调控方向和市场关心热点,加强对商品房供应结构的引导,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持续稳定供应,确保住宅用地及时供应,形成有效供给,促进土地市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强化市区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监管,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依托省建设用地供应动态监管系统,加强对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的动态巡查,完善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附件:

      1、台州市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2、台州市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备选宗地表


台州市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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