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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9  15: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字号:[ ]

台自然资规发〔2020〕27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分局:

《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6日


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让群众办事更便利,提高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服务水平,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着“全心全意为办证对象服务”的宗旨,打破地域限制,改变原有按照属地受理和审核的不动产登记模式,进一步扩大不动产登记业务通办范围,从已实施的椒江、黄岩、路桥、集聚区的“市区通办”扩展至台州市域10个县(市、区)“全市通办”,实现台州市不动产登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便利化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范统一原则。“全市通办”的业务实施统一的业务规范,制定通办业务办事指南,明确“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办事范围、办事标准,执行统一的业务流程、统一的操作规范、统一的服务标准。

(二)坚持突出重点原则。不动产登记类型众多,通办的业务以省定的民生事项(《关于印发2019省市县三级民生事项目录的通知(浙改办函[2019]27号)》)为范围,结合不动产工作的实际情况,选择和企业、群众关系最密切、办事频率高、业务能统一的事项为“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

(三)坚持统筹推进原则。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将业务的规范化、服务的一体化、“网办掌办”信息化等工作相结合,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既要快速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可通办”,更要逐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流程简、环节少,易办、好办。

三、业务范围和实施时间

根据业务复杂度,逐步统一规范全市登记业务,分步推进不动产业务“全市通办”,企业和群众可在全市范围内就近选择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通办业务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全市通办”业务主要针对出让性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对于地方政策确实难以统一的集体土地、农房等有关登记事项;同步需办理税费缴纳数额较大,涉及财政体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一、二手房转移登记、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等事项列入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负面清单。

第一阶段:5月中旬前,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出让性质的套式商品房抵押登记和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全市通办”。

第二阶段:6月底前,实现出让性质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让性质的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续封登记、解封登记业务“全市通办”。

第三阶段:破难攻坚,联合税务部门争取在年底前实现新建商品房(一手房)税收、登记“一件事”“全市通办”。

第四阶段:力争联合税务等部门开展部分小区二手房交易、税收、登记“一件事”“全市通办”试点。

四、通办模式

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市区通办”的椒江、黄岩、路桥、集聚区保持原有的“异地受理、异地审核、异地收费、异地发证”模式,新扩展的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业务实行线上线下逐步推进。

(一)线下办

1、第一阶段:采用“异地受理、异地缴费、属地审核、EMS送达”的模式办理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申请人就近向异地办事大厅不动产通办窗口提出登记申请,通办窗口按规范要求进行受理并收取登记费用,然后将受理资料及收费发票进行扫描,有关数据和扫描件信息流转至属地登记服务中心审核,属地缮证后,再按照申请人受理时选择的证书送达地进行EMS寄送。“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全流程完成后,有关档案由受理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EMS寄送给属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第二阶段:实施网上缴费,使用电子发票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采用“异地受理、网上缴费、属地审核、电子证照”的模式办理不动产登记通办业务。申请人就近向异地办事大厅不动产通办窗口提出登记申请,通办窗口按规范要求进行受理,告知群众进行网上缴纳登记费用,然后将受理资料进行扫描,有关数据和扫描件信息流转至属地登记服务中心审核,登簿后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受理-审核登簿”流程完成后,有关档案由受理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EMS寄送给属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二)线上办

待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台州市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线上办理系统完善后,群众和企业可在任何地方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线上办理;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和证照送达的,在业务申请时选择双向EMS免费邮寄服务完成办理。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服务群众,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工作的有序开展。

2、狠抓落实,有序推进。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纳入“全市通办”的业务,要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业务规范进行操作;对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业务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各地加强协作和沟通,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切身利益。

3、加强宣传,提高知晓度。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积极做好对广大办事群众的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醒目位置发布、放置“全市通办”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提升不动产登记“全市通办”的社会知晓度,切实提高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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