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听证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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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0日下午3:00,在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会议室举行了《台州市市区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听证会,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特作出本听证纪要。 一、听证会代表意见 希望向省政府反映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二、指派代表解答 本次调整暂未涉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三、听证事项的意见分歧 无 四、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 根据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及指派代表的解答,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建议如下: 针对听证会双方代表的意见陈述,双方全部达成共识,会后经办机构在充分吸收听证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将对《台州市区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同时表态将方案修改完善后及时上报市政府,补偿标准由市政府及时组织公布实施,并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二0二0年六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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