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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2020-1出让海域用海公示(椒2021002)
发布日期:2021-01-22  15: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台州市椒江区 2020-1 出让海域用海出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1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 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19-21号      电话:0576-89065001         邮编:318000

项目名称

出让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拟用海面积

(公顷)

拟用海期限

台州市椒江区 2020-1 出让海域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椒江分局

椒江南岸,椒江二桥东侧,海东造船厂西侧海域。

交通运输用海

港口用海

透水构筑物

港池、蓄水等

5.1337

50年

台州市椒江区 2020-1 出让海域宗海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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