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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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947号 堵传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博奥商海1号楼1416室椒国用(2012)000267土地使用证、椒江区博奥商海1号楼1416室台房权证椒字第07600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堵传兴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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