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950号
陆才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台州市城市之光小区5幢1单元2102室台房权证台共字第08263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才康、章香芹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