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953号

时间:2021-11-23  16:51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953号

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南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上大陈岛中咀避风港内,黄泥坑水库西侧约150米2018D33100202707海域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海域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上大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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