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133号

时间:2021-02-22  16:24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133号

管华、李君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景辉小区112幢3号、4号椒国用(2009)004649土地使用证、椒江区景辉小区112幢3号、4号台房权证椒字第10019556号、台房权证椒字第1001955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管华、李君琴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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