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137号

时间:2021-02-24  11:45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137号

罗永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颐景名苑30幢二单元1001室台房他证椒字第16302801号房屋他项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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