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144号

时间:2021-02-26  10:57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144号

凌文静、陶招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台州市景元.西苑小区20幢3单元601室+阁楼台开国用(2009)字第02202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凌文静、张代福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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