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145号

时间:2021-02-26  13:59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145号

徐佩岳、林赛赛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台州市鑫泰广场C幢1单元1102室浙(2019)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55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佩岳、林赛赛

2021年2月26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