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284号
章红君、陈惠萍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颐景名苑1幢二单元1701室台房权证椒字第1630948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章红君、陈惠萍
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