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286号
陈云标、王仙菊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台州大道北段8号19幢106号浙(2017)台州椒江不动产权第001783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云标、王仙菊
2021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