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港龙门港区对外开放锚地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2021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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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27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8488202; 邮编:318000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联系电话:0576-88877514,邮编:31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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