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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场浦海塘提升加固工程海域使用 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2021009)
发布日期:2021-09-23  10: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用海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1年9月23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联系电话:0571-88877514,邮编:310007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8488202; 邮编:318000

报告书名称

编制主体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性质

用海面积(公顷)

洪家场浦海塘提升加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台州湾新区洪家场浦海塘

海岸防护工程用海

非透水构筑物

公益性

46.3009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3日

洪家场浦海塘提升加固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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