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2)1227号
阮光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下陈街道三顶桥村新华西路6号椒集用(2012)000264号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阮光顺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