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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 日期: 2022- 03- 20 11: 38
  • 来源: 财务与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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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至11月,台州市审计局对我单位的2019至2020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台审责报〔2021〕33号),指出了我单位在内部控制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关于“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局“三重一大”制度;2、严格贯彻集体决策机制,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关于“内部监督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出台《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部审计制度》;2、开展自查、加强监督,严格落实关键岗位职责分离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关于“土地储备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开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检查;2、出台《台州市区土地储备基金管理办法》,并按规定严格贯彻执行;3、督促各做地主体完善做地方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财预〔2011〕285号、台财监督发〔2020〕4号等文件;2、规范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确保每个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符合要求;3、严格开展绩效自评,确保自评全覆盖,数据准确、结果客观。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五)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国务院令第186号等文件;2、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执行的项目资金,除科研项目按规定结转外,全部由财政收回预算;3、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时分解下达预算,依照合同要求,尽早完成资金支付;4、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六)关于“部分收入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加大出让金收缴力度;2、优化内部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综[2021]23号)的要求,确保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3、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2〕73号)文件,及时征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七)关于“土地出让公告费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出让公告刊登标准;二是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费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八)关于“财政资金未及时统筹盘活”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将原统征办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其余结余资金在2022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使用;2、依据财政分类处置要求,清理完毕历史往来款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九)关于“部分项目招标、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采购法》要求,规范采购行为;2、严格贯彻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前须进行期研究论证的规定;3、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关于“保证金账户开设未采取招投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台财预执发〔2016〕11号;2、严格遵守“市级预算单位开户银行的选择原则上应采取招投标方式”的规定。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一)关于“未建立信息化系统及正版软件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根据我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和软件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订出台《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软件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二)关于“部分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组织处室认真学习《台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项目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19〕56号文件);2、结合《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在今后市局信息化项目开发建设中,严格执行信息化项目申报的规定,规范项目建设行为。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三)关于“不动产登记系统改造升级项目建设缺乏统筹谋划”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按照《关于加强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项目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数改发〔2021〕1号)要求,梳理历次系统改造依据、目的及内容,统筹谋划,规范流程,加强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与系统改造的联动性,提高项目建设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四)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申请审批管理,做到专车专用,车辆使用完后及时入库。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五)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加强卡片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专人管理,做到资产登记落实到人,有物必登、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并对已达到年限且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六)关于“食堂运行管理缺乏有效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成立膳委会,做好日常监督管理;2、规范食堂支出核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七)关于“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退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有关要求,通过优化内部流程,在招拍挂结束后对于未竞得企业保证金确保在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八)关于“《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公证收费未清理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竞买人负担,遵照非法定收费自愿原则,规范全市土地出让合同公证收费行为,取消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证要求,并要求县市参照执行。

整改结果:已完成。

(十九)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提前计提”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认真学习浙财综〔2020〕14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审计发现全额计提的矿山企业的计提资金进行了重新复核;2、严格执行基金计提管理办法并做好与矿山企业的沟通工作,在基金计提时告知企业相关政策,切实服务好企业。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部分整改的问题

关于“蓝湾行动项目资金执行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采取的整改措施:1、开展工作推进会;2、协调地方部门尽快帮助解决项目“卡脖子”问题;3、加强动态跟踪督查。

整改结果:进行中。

下阶段整改计划(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填写):因砂源问题、部分方案需申请调整等因素,该问题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下阶段,计划于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施工,11月底前完成项目结算及审计,12月完成项目总验收。

 

我单位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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