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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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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台州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5日)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市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85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31609.05公顷(197.41万亩)。其中,水田109726.74公顷(164.59万亩),占83.37%;旱地21882.31公顷(32.82万亩),占16.63%。耕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临海市、温岭市、天台县,占全市耕地的54.88%。 全市耕地全部位于一年三熟制地区。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5781.65公顷(128.67万亩),占全市耕地的65.1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3806.51公顷(20.71万亩),占10.4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4715.10公顷(22.07万亩),占11.1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4618.33公顷(21.93万亩),占11.1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687.46公顷(4.03万亩),占2.04%。 (二)园地82997.38公顷(124.50万亩)。其中,果园71464.17公顷(107.20万亩),占86.10%;茶园5793.77公顷(8.69万亩),占6.98%;其他园地5739.44公顷(8.61万亩),占6.92%。园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临海市、仙居县、黄岩区,占全市园地的61.98%。 (三)林地540367.60公顷(810.5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59824.65公顷(689.74万亩),占85.10%;竹林地44225.44公顷(66.34万亩),占8.18%;灌木林地14392.94公顷(21.59万亩),占2.66%;其他林地21924.57公顷(32.89万亩),占4.06%。林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仙居县、临海市、天台县,占全市林地的68.96%。 (四)草地9689.41公顷(14.53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玉环市、临海市、温岭市,占全市草地的61.06%。 (五)湿地36961.77公顷(55.4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3.52公顷(0.01万亩),占0.01%;沿海滩涂34438.86公顷(51.66万亩),占93.17%;内陆滩涂2519.39公顷(3.78万亩),占6.82%。湿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温岭市、三门县、临海市,占全市湿地的65.7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7963.54公顷(161.9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1907.27公顷(32.86万亩),占20.29%;建制镇用地26046.48公顷(39.07万亩),占24.12%;村庄用地56170.49公顷(84.26万亩),占52.03%;采矿用地2091.50公顷(3.14万亩),占1.9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47.80公顷(2.62万亩),占1.6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温岭市、临海市、路桥区,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46.81%。 (七)交通运输用地24851.22公顷(37.28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055.01公顷(1.58万亩),占4.25%;轨道交通用地92.23公顷(0.14万亩),占0.37%;公路用地14077.29公顷(21.12万亩),占56.65%;农村道路8763.24公顷(13.14万亩),占35.26%;机场用地271.68公顷(0.41万亩),占1.09%;港口码头用地585.95公顷(0.88万亩),占2.36%;管道运输用地5.82公顷(0.01万亩),占0.02%。交通运输用地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临海市、温岭市、仙居县,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49.2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2102.70公顷(93.1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0356.39公顷(45.53万亩),占48.88%;湖泊水面126.10公顷(0.19万亩),占0.20%;水库水面8993.80公顷(13.49万亩),占14.48%;坑塘水面18177.52公顷(27.27万亩),占29.27%;沟渠1578.83公顷(2.37万亩),占2.54%;水工建筑用地2870.06公顷(4.31万亩),占4.6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为三门县、临海市、温岭市,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3.09%。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台州市“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土地利用状况,也反映了我市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市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必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市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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