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2)1096号
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分行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椒江区翠华新村72号楼107室营业房00018438房屋他项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房屋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市分行
2022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