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2)288号
基于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2022)浙1003执196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不动产权属已发生转移,原证明无法取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用途
备注
1
浙(2019)台州黄岩不动产证明第0006042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不动产证明
北城街道翠屏春晓苑6幢2单元2201室
拍卖
2
北城街道翠屏春晓苑地下室C065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