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信息 > 人事信息 > 人事招聘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含林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6  11: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人事处 字号:[ ]

台自然资规发〔2022〕53号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黄岩区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县市区)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函〔2022〕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含林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

地质勘查、土地工程、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林业、爆破。

二、评审时间安排

网上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1日,评审工作于10月底前结束。

三、评审条件

参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可登录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查询,网址:http://zrzyt.zj.gov.cn/art/2020/8/20/art_1289947_54669767.html)执行,重点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

申报人员的学历、业绩材料等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6月30 日,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从聘书起聘(或文件下发)时间算起,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

四、评审程序

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含林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以下简称“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个人信息、业绩档案信息、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其内容清晰、格式规范。

(三)所在单位或市级主管部门推荐。所在单位或市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负责材料接收、审核和报送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内容

评审对象申报材料包括:由职称申报系统生成导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4纸打印),并加盖各级管理部门公章。继续教育证明、工作业绩、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情况、个人述职等材料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完成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清晰。申报人员主持或为主完成的工程、科研等项目需上传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材料文本过大,可通过适当裁剪,保留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核心业绩部分;申报人员参与完成的工程、科研等项目需至少上传项目封面页、主要工程(技术)参数页及含有本人姓名的佐证材料作为业绩附件,所有上传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为便于材料审核,请在业绩材料中涉及人员排名、排序等处,对本人姓名进行划线标注。

2、申报材料必须为聘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所有过期的申报材料一律按退回处理。申报期间内,论文期刊类业绩已录用未见刊的,可先行上传文章(论著)接收函,待评审前将发表的文章(论著)补充提交至中评委办公室,仍可视作有效业绩。

3、为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从今年开始对评审业绩提交数量进行限制,其中主持参与工程项目业绩限制在10项以内,主持参与科研项目业绩、专利(著作权)业绩、获奖情况分别限制在5项以内,请申报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择优提交业绩材料。

4、各用人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用人单位负责。

六、申报要求

1、评审公示要求。评审前,中评委办公室将在职称申报平台上对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社保证明要求。省内申报人员无需上传社保缴纳证明,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外省交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上传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3、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中级职称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 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应达到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要求近三年累计不得少于 54 学时(2020年-2022年,2022年不得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和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继续教育学时档案统一通过“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打印证明。

4、申报纪律要求。对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提交虚假业绩材料,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而受到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在申报材料中未反映等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申报人员,将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在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对未履行审核责任,纵容或协助所属人员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将对不诚信行为记录备案,并予以全市通报。

七、其他说明

1、自评分申报说明。通过自评分申报的人员分数需达到100分,可申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任职资格。本人按照赋分标准计算分数并填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分表》,用人单位需对自评分进行复核,如有明显拔高业绩、随意打分赋分者,将实行一票否决。

2、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参加评审,申报前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完成岗位核定。

八、联系方式

各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请交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处(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中评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8511323)。

附件: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2.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

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

申报人员填写、上传的所有内容必须真实规范。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用户登录、注册。申报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点击首页“个人用户登录”,输入本人的浙江政务服务网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2.完善个人信息及业绩档案。首次登录系统需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可通过输入关键字查找工作单位(用人单位需完成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的授权委托,申报人员个人信息方可完成与用人单位的绑定、个人业绩库的维护和职称申报工作)。点击“我的业绩档案库”,申报人员可维护档案库信息。申报人员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档案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申报。

3.职称申报。申报自然资源领域人员选择“2022年度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计划”,点击“马上申报”,按要求提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

4.证件照维护。系统将自动采集申报人员二代身份证照片,若采集的照片拍摄时间较早、容貌变化较大或未自动采集到的,请按要求上传标准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 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且小于1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照片宽高比大于等于0.65且小于等于0.8。

5.个人承诺。申报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作出承诺,使用微信等手机应用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录入各项申报信息,并根据所属关系选择受理评审委员会。其中“本人述职”栏目主要填写个人主要业绩内容,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7.提取业绩材料。按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选取任现职以来的相关业绩内容。

8.上传附件。根据实文件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9.缴纳费用。申报材料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登录管理服务平台从“我的申报记录”中点击“马上支付”,可缴评审费用。

10.报送评审表。缴纳费用后,在管理服务平台中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3 份,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评审委员会。



附件2

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用人单位自行注册账号,各级主管部门需按照统一分配的账号,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报送。

一、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1.用户登录、注册。用人单位通过电脑端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点击首页“个人单位登录”,输入法人的浙江政务服务网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系统(具体操作详见平台首页的《用人单位操作手册》)。初次登录系统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通过审核后,经办人员会收到12333短信提示。

2.业绩档案审核。用人单位可通过点击申报人员姓名查看业绩档案并进行审核。业绩档案不匹配或不符合任职资格评价的,点击“不通过”;资料提供不完整或不清晰的,点击“退回”;符合评价条件且规范无误的,点击“通过”。

3.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可通过点击申报人员姓名查看申报信息并进行审核。不具备申报资格的,点击“不通过”并说明理由;资料提供不完整或有误的,点击“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申报条件的,点击“通过”按钮,并填写审核通过意见。

4.资格公示并报送。确定所有申报人员审查通过后,下载申报人员花名册并导出公示表,申报人员业绩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送所在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级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1.各级主管部门通过电脑端登录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点击“申报业务管理职称评审资格审查”,完成相关资格审查工作。

2.点击“收费设定”,对系统默认的“收费”选项调整为“不收费”(原则上,地方主管部门除召开中评委会议收取“中推高推荐费”或“中级职称评审费”外,其他审核环节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点击“待审查”,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具备申报资格的人员,点击“审查不通过”并说明理由;对资料提供不完整、有误的人员,点击“退回”并注明需修改的内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点击“审查通过”,并签署审查意见。

4.县(市、区)申报人员信息审查通过后,提交县(市、区) 人力社保部门或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或县(市、区)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进行审核推荐,提交到所属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中评委。

5.市属单位申报人员信息由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提交到所属市自然资源工程领域中评委。

三、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应秉持对申报人员负责、对单位负责的态度,认真及时对所在单位申报人员的基础信息、相关业绩档案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从源头上保证上传附件的质量。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负责。

2.各级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职、严格把关,对用人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仔细审查,重点关注申报人员资历、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以及事业编制人员评聘结合等条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注意填报信息与上传附件的一致性。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