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4)254号

时间:2024-03-29  09:55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4)25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温岭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海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台房权证字第08005912号

潘晓光

房屋所有权


椒江区汇景名苑27幢504室


2

浙(2023)台州椒江不动产证明第0000431号

台州市椒江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不动产证明


椒江区汇景名苑27幢504室


3

浙(2021)台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054号

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云支行

不动产证明


椒江区汇景名苑27幢504室


4

椒国用(2008)003111

潘晓光

国有土地使用权


椒江区汇景名苑27号楼504室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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