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4)16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M²)
不动产坐落
用途
备注
1
台房权证黄字第246721号
韩麟华、尤玲斐
房屋所有权
102.71
东城街道东浦社区王西路24弄5号
住宅
拆迁
2
台房权证黄字第200866号
尤玲斐、韩麟华
36.87
外东浦居外东浦路60号
3
2199571141739
韩林华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6.75
城关外东浦路
住宅用地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