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权登记废止公告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521号

时间:2025-06-09  16:26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10执799号之五,下列不动产权利已发生转移,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 利 类 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积(平方米)

公告起止日期

原登记日期

浙江黄氏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路北和平社区水天一色小区酒店式公寓910室   

住宅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台房权证路字第339342号

86.38

2025.6.5-2025.6.25

2009-11-09

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25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82409458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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