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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不动产权登记废止公告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5)623号
  • 日期: 2025- 07- 11 16: 09
  • 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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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及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浙1081执8652号之四〉,下列不动产权利已发生转移,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公告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 利 类 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积(平方米)

公告起止日期

原登记日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

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水天一色倚湖苑5幢1701+1701(跃)室/地下车位477号/车位478号     


住宅/车位

抵押权

浙(2021)台州路桥不动产证明第0018164号   


2025.7.11-2025.7.31

2021.12.30

如有异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31日之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报权利或提出异议。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路桥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82409458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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