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新兴产业发展,台州增设了这一用地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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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型产业发展 让创新用地 真正用于产业项目 10月29日,市政府出台《关于新型产业用地管理试点的实施意见》。 12月12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新型产业用地 是指 ☟ 符合新型产业目录,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无安全隐患,用于研发、创意、设计、中试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小型商业、餐饮等用地。 《实施意见》适用范围 意见明确台州新型产业用地适用范围为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 ▲区块一是中央创新区,用地面积约13.08平方公里; ▲区块二是东部新区,用地面积约23.2平方公里。 增设“新型产业用地” 推动产业加速转型 一、增设用地分类 在城市用地分类“工业用地(M)”大类下,增设“新型产业用地(M0)”中类,以区别于普通工业用地。在办理供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时,土地用途表述为“工业用地(M0)”。 二、规范新型产业项目用地管理 ●科学确定新型产业用地指标,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不超过4.0。 ●明确新型产业用地多种供地方式,新型产业用地全面实施“标准地”出让。 ●建立新型产业用地差别化地价管理,建立新型产业用地差别化地价管理制度。 ●规范新型产业用地产权管理,符合条件的话,可将新型产业用地整体转让,或将其中的产业用房进行分割转让。 三、建立新型产业项目准入评估制度 1.严格产业准入条件:包括企业科技研发实力情况、项目投资情况等。 2. 建立评估审核制度:对拟进入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的新型产业项目进行项目准入可行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新型产业项目准入依据。 四、严格新型产业项目履约管理 ★严格验收管理 ★严格转让管理 ★严格监督管理 那么新型产业用地M0 与普通工业用地究竟有什么区别? 首先,新型产业用地(M0)允许高强度开发。结合台州实际,建议容积率不低于2.0,不超过4.0。容积率较现有普通工业用地有了大幅提高。 其次,新型产业用地(M0)的用地形式丰富,允许配置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5%的配套用房面积,用于建设小型商业、餐饮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将产业空间与商业空间、交流空间等深度融合。 信息来源:无限台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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