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湾新区(高新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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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台州湾新区(高新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岗位责任人:李振华 电话:0576-88538868 机构职能: 台州湾新区(高新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为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一)承担辖区内土地征收、审批 、出让、转让等事务工作。 (二)承担辖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储备计划、做地计划和资金保障计划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参与辖区重点区块做地开发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以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耕地提质改造计划、耕地占补平衡等项目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完成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台州湾新区(高新区)自然资源事务中心事业编制 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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