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伟军局长做客12345阳光热线,解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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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上午8:00—9:30 地点:台州人民广播电台演播室 主持人:唐娴 出席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 黄伟军 主持人:各位听众,本期阳光热线节目邀请的嘉宾,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伟军同志。黄局长,你好! 黄伟军: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好。 主持人:本期阳光热线的主题:解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相关问题。黄局长,在您接受政策业务咨询之前,请先介绍一下你们单位的相关情况? 黄伟军:好的。2018年12月,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挂牌成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大生态思想为指导,整合了原国土、规划、海洋、林业等8部门相关职能,实现了全市自然资源从源头保护到末端修复治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简单来说,负责履行“两统一”职责,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 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拓空间、促发展、护生态、惠民生为主线,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稳健开局、高点起步。比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持续深化,申报国家试点项目2个、省级试点项目16个;大力推进市区重点区块建设,谋划实施6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2002亿元;“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深水区”挺进,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全市通办”,列入省自然资源厅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改革试点,登记财产指标在7月发布的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中位居全省第一;国土绿化美化持续推进,群众合法利益进一步保障,征地标准适时上调,统一市区征地区片价和补偿标准,等等。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市民的关心和帮助,在此也希望大家对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给予更多的支持! 主持人:黄局长,今年7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请问这次法律修改有什么样的背景? 黄伟军: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1985年施行以来,经1998年修正和2009年修改,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保障和促进林业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健全,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党中央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强调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发展林业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内容,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健全,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林业在推进乡村振兴、区域发展,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立法项目。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新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主持人:黄局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哪些重要意义? 黄伟军: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构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立法成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强调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发展林业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内容。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在整部法律中,成为全行业全社会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制度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如同“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近年来,国有林场改革和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涉及森林资源的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等改革,正在稳步推进。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将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转化为法律规范,强化了立法对林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同时,林业必须改变传统管理方式,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创新监管方式,调动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是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经过不懈努力,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总体上仍然缺林少绿、森林质量不高,森林生态系统的多种效益没有充分发挥。本次修订,就是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以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科学设立规划体系,合理规划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结构和布局;按照生态区位和主导功能划分公益林和商品林,并采取不同保护管理措施;制度引导科学经营,强化森林经营方案的地位和作用;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保障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 主持人:黄局长,今年7月1日开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正式实施,请问有哪些新内容、新变化值得关注? 黄伟军: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从七章扩展到九章,条文数从四十九条增加到八十四条,主要加强了六个方面内容:明确了森林权属关系,加强了产权保护;实施了森林分类经营,突出公益林和商品林主导功能;加强了顶层设计,以规划引领林业发展;强化了资源保护,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完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体系;深化了“放管服”改革,完善林木采伐制度;突出了执法权威,强化目标责任和监督检查。 主持人:黄局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哪些亮点? 黄伟军: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要有七大亮点:亮点一,从生产性森林向生态性森林转变。当前,我国林业发展已经由生产木材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由主要提供物质产品向主要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生态产品、满足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多元需求转变。 亮点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专门增加植树节的规定,明确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 亮点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也充分体现出“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在“森林保护”这一章节,加大了对天然林、公益林、珍贵树木、古树名木和林地的保护力度,完善了森林火灾科学预防、扑救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亮点四,从计划性管理向市场化管理转变。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好各类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林业建设可持续发展。 亮点五,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新增“森林权属”章节,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亮点六,国家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大公益林保护支持力度。 亮点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范围。 主持人:黄局长,刚才您讲到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这个规定好像以前就有? 黄伟军:是的。以前就有这个规定,在1979年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植树节的决议,将每年的3月12日确定为植树节,以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加速绿化祖国进程。经过40多年来的努力,我国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分别增长1倍左右,对全球植被增量的贡献比例居世界首位。这次将植树节的规定写入法律,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林护林意识,推动形成各行各业、全国上下共同参与植树造林,建设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主持人:好的,黄局长,请问我市今年义务植树开展的总体情况如何? 黄伟军: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蓬勃开展。3月11日,我市委书记李跃旗、市长吴海平带领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构筑沿海绿色屏障、建设美丽台州挥锄添绿。各级党委政府及机关单位积极响应,开展了植树基地认建、绿地认养、苗木赠送、生态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今年我市共69.8万人次群众义务植树230多万株。 主持人:黄局长,您刚才谈到此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新增“森林权属”章节,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主要涉及到哪些制度的修定? 黄伟军:好的。明确森林权属、加强产权保护是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修订的重点,本次修订新增的“森林权属”一章,结合了中央近年来关于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发展要求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了修改。一是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所有权行使制度。明确了国有森林资源所有权行使主体(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务院可以授权自然资源部统一履行国有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明确了国有森林资源可以依法确定给林业经营者使用;明确了国有森林资源可以流转。二是修改了森林权属登记制度。根据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登记。三是完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注重与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相衔接,重点强化在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建立放活经营权、落实收益权的法律制度,明确承包户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四是健全林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制度。规定了不同所有制经营主体对营造林木享有的权益。 主持人:黄局长,刚才您提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取消了木材运输许可制度,调整了林木采伐许可范围。那以后林木如何确定采伐许可范围? 黄伟军:好的。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严格控制森林年采伐量。对公益林只能进行抚育、更新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性质的采伐,商品林则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采伐方式,严格控制皆伐面积,伐育同步规划实施。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主持人:黄局长,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在采伐许可证审批程序上有哪些优化的地方? 黄伟军:针对以往实践中林木采伐申请“办证繁、办证慢、办证难”“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一是删除了采伐目的、林况等采伐申请材料要求;二是不再“一刀切”地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没有超过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面积或者蓄积量基准的,申请者无需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三是规定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的,应当及时核发采伐许可证,明确了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形,从正反两方面严格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减小具体执行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切实提高林木采伐办证效率。 主持人:黄局长,请问今年我们在国土绿化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黄伟军:好的。今年以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要做了5方面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二是推进“一村万树”建设行动;三是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四是开展森林系列创建;五是组织全民义务植树。 主持人:黄局长,您刚才讲到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具体含义是什么? 黄伟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为持续推进国土绿化美化,推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而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主要目标是到2024年底,全省力争完成新增造林180万亩以上,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8%以上(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口径),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主持人:黄局长,我市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任务是多少?目前完成情况? 黄伟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的通知》要求,我市总任务23.15万亩,其中2020年任务6.44万亩。截至11月底,我市2020年共完成造林更新9.07万亩,占年度任务140.8%。各县市区均已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 点击播放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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