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20210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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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8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联系电话:0571-88877740; 邮编:310007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府大道468号 联系电话:0576-88488202; 邮编:318000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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