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依职权注销公告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3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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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依职权注销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1)384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4.7.2的规定,因该不动产没有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依据,现对下列不动产依职权注销登记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05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台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椒江办事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椒江区白云山西路258号(葭沚街道办事处215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 89026039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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