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2)648号

时间:2022-05-07  14:38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2)64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原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海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台房权证台字第16344371、16344385号

阮春飞

房屋所有权


台州市海湾·浪琴花园34幢2单元901室及车房及地下车库297号


2

台开国用(2016)第01754、01756号

阮春飞

国有土地使用权


台州市海湾·浪琴花园34幢2单元901室及车房及地下车库297号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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