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信息 > 海域海岛使用权市场 >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台州东极正扬船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载重吨船舶制造项目用途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07  16: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域海岛管理处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7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9069093; 邮编:318000

报告书名称编制主体用海主体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公顷)
台州东极正扬船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载重吨船舶制造项目用途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健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县健跳镇七市塘作业区港口用海建设填海造地2.165


台州东极正扬船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载重吨船舶制造项目用途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