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4]810号

时间:2024-10-15  16:09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胡小头、江彩莲因保管不善,将台房权证路字第3073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胡小头

江彩莲

台州市路桥区路南杨戴村二区164号

住宅

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台房权证路字第307347号

187.92

 

特此声明。

备注:胡小头、江彩莲已亡故,由其子胡仙玉代为注销。

声明人:胡仙玉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