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道清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3第17041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朱道清
桐屿镇凉溪村8队
农村宅基地
批准拨用
路集用1993第1704155号
90
特此声明。
备注:朱道清已死亡,由其子朱岩勇代办注销。
声明人:朱岩勇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