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黄不动产告字(2024)733号

时间:2024-10-31  14:33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4)73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黄集建(94)字第2617122号

赵昌国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331003016206JC00526W00000000

院桥镇合屿村(赵家)

拆迁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031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