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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坞根镇养殖片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0  08: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海域海岛管理处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规定,对下列拟申请变更海域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0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府大道468号 

电话:0576-89069093; 邮编:318000

报告书名称

编制主体

申请主体

用海位置

用海

类型

用海

方式

用海面积(公顷)

温岭市坞根镇养殖片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浙江博绘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岭市坞根镇周边海域

开放式养殖用海

开放式养殖

696.0214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0日


温岭市坞根镇养殖片区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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