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台不动产告字(2024)195号

时间:2024-11-21  11:40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王君利、黄元坤因保管不善,将浙(2018)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54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咨询窗口

联系方式:0576-88205125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王君利、黄元坤

台州市海棠花苑A、B区地下车位418号

13.75

36.15

城镇住宅用地/车位

浙(2018)台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540号

 

声明人:王君利、黄元坤

2024年11月21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