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台椒不动产告字(2024)1105号

时间:2024-11-21  11:45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椒不动产告字(2024)110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房屋、土地权属已被台州市椒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征收,原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海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1

台房权证椒字第49214号

浙江江南制药厂

房屋所有权


椒江区白云新村35号楼404室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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