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台路不动产告字[2024]872号

时间:2024-11-06  16:25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张梦杰因保管不善,将路集用1993第170303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权 利 人

坐  落

用   途

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面  积(平方米)

张梦杰

桐屿镇东明村8队 

农村宅基地

批准拨用

路集用1993第1703038号

85.07

 

特此声明。

备注:张梦杰已亡故,由其子张凯其代办注销。

 

声明人:张凯其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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