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编号:台不动产告字(2024)212号

时间:2024-12-17  11:13 信息来源: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吴辉、陈海明原共有坐落于台州市广厦新村10幢701室及车房的不动产,产权证号为:台开国用(2008)字第A1477号/台房权证台字第S0009173号,台房权证台字第S0009174号。因吴辉、陈海明保管不善,将台开国用(2008)字第A1477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现因吴辉过世,根据公证书(2024)浙台合证字第7629号该不动产吴辉的份额由吴宇豪继承,并将台开国用(2008)字第A1477号不动产权证公告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台州市开发大道692号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咨询窗口

联系方式:0576-88205125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土地使用权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不动产证书(明)号

吴辉、陈海明

台州市广厦新村10幢701室及车房

18.75+0.99

138.54+7.29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车房

台开国用(2008)字第A1477号

 

公告单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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