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4)857号
基于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2024)浙1003执219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不动产权属已发生转移,原证书无法取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台州黄岩不动产证明第0004544号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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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前街道宁江明月花园翠屏苑10幢1单元301室
拍卖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