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台黄不动产告字(2024)343号
基于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2024)浙1003执450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下列不动产权属已发生转移,原证书无法取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面积
(㎡)
不动产坐落
用途
备注
1
浙(2021)台州黄岩不动产权第0022366号
胡世坚、张淑芬、胡景淇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18.58/123.56+38.17
西城街道旭日公馆19幢2单元701室、西城街道旭日公馆地下室A1192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车位
拍卖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