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依申请更正登记)

时间:2024-06-03  09:21 信息来源: 台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现场签章或线上电子签章);

2. 申请人身份证件材料(含申请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人提交);

3. 询问记录(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现场签章或线上电子签章);

4. 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

5. 1)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的,提交《不动产权证书》(线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系统自动读取,老证扫描上传;线下办理,纸质证书提交原件,电子证书无需申请人提交);

2)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提交:①证实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②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同意更正的书面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对申请更正事项已有明确确认的生效法律文书(线下办理,提交原件);

6. 涉及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材料(委托书提供原件;身份证件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代理人提交);

7.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如有,线上办理,扫描上传;线下办理,提交原件)。



收费标准

免收登记费《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办理时间

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件进度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查询)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台州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咨询、投诉电话





更正登记登记(依申请更正登记)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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